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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大事记

字号 2004-07-25 1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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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3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3年1号令,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3年2号令,颁布《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3年3号令,颁布《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23日 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作工作报告,总结了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部署了2003年的总体任务。

29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3年第一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会议分析了2002年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讨论了2003年我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货币政策取向。

30日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统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统计制度》。

2月

9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在悉尼召开的国际清算银行亚太地区中央银行特别行长会议。周小川行长表示,作为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发展的第一步,亚洲债券基金将对推动亚洲金融合作发挥积极作用,中国支持设立亚洲债券基金。

13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银发〔1999〕19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审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银办发〔2001〕333号)等有关规章制度,发出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3月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伊格纳季耶夫。

24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前来中国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3年年会的亚洲开发银行行长千野忠男一行。

28日 国务院决定,免去阎海旺、史纪良、肖钢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职务。

  4月

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英格兰银行候任行长莫文·金。

9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3年4号令,颁布《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3年5号令,颁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25日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划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承担金融监管职能。

为保证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安全运行,防范资金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5月

1日 国务院决定,任命李若谷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关于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全力做好当前货币信贷工作的意见》。

6月

5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第12届国际银行业大会,介绍中国经济发展的最新形势,中国金融业的改革进程,货币政策的演变及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

为了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7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团出席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八届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并介绍中国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形势、非典型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以及近期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领域。

8日 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电子邮件系统管理,明确各单位职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电子邮件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3年第二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会议强调,要注意防范货币信贷较快增长时在房地产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中潜在的金融风险,加强贷款风险预警和监测,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切实防范出现新的贷款风险,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继续保持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及人民币汇率的稳定,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27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国际清算银行第73届年会,并在会上就中国经济形势和汇率政策作了发言,表示中国将适应国内国际变化的新形势,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30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梅尔尼科夫副行长共同主持了中俄银行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美元等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的通知。从2003年7月2日起调整美元、欧元、港币、英镑和瑞士法郎等外币小额存款利率。

7月

14日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动员在系统内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结中国人民银行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任务。

2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国际清算银行总经理奈特,并向客人介绍了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有关情况,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能,当前中国货币市场的发展及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等。

24日 中国人民银行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缅甸中央银行行长吴觉貌、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审议委员植田和男和日本银行理事平野英治。

8月

8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在菲律宾举行的中日韩财政央行非正式副手会及10+3财政央行副手会。

9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越南国家银行行长黎德水。

31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会见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科勒,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参加了会见。

9月

1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3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会见了美国财政部部长斯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陪同会见。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

4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出席在瑞士巴塞尔举行的国际清算银行行长例会,并顺访拉脱维亚和欧洲中央银行。

6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在伦敦召开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副手级秋季会议。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2003年第三季度例会。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

1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香港金融管理局举办的第六届“卓越人士讲座”,做“渐进式改革与中国汇率机制演变”的专题演讲。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在迪拜举行的基金——世行年会并顺访巴林和卡塔尔中央银行。

23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意见》(国发〔2003〕8号),将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

10月

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3年6号令,颁布《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3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在北京会见了乌克兰中央银行副行长施拉普克。双方共同签署了《中乌关于在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领域开展合作的协定》。

14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非洲开发银行行长卡巴伊。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廷焕在北京会见了越南国家银行副行长冯刻计,双方共同签署了修订后的《中越结算与合作协定》。

中国人民银行与非洲开发银行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中非经济改革与发展战略高级研讨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主持了研讨会,副行长吴晓灵、郭树清、李若谷等参加会议。

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及《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20日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分析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研究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三定”工作和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部署四季度的主要工作。

24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日本银行行长福井俊彦,并向客人介绍了当前中国宏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

25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在墨西哥举行的20国集团部长级会议,并顺访古巴中央银行。

11月

5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业务“四集中”管理,规范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业务“四集中”管理办法》。

9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在泰国举行的国际清算银行行长例会。

1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举办的庆祝哈萨克斯坦货币坚戈出台10周年研讨会,并就中国的养老金体制和金融改革做了发言。

12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加拿大中央银行副行长詹肯斯。

17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西班牙中央银行行长卡罗纳。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陪同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北京会见了香港财政司司长和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并出席了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合作备忘录的签字仪式。

26日 中国金融学会和俄罗斯银行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俄金融合作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并发表了题为《全球化环境下的中俄经济合作》的主题报告,提出在全球化环境下加强中俄经济合作,实现两国经济的互补发展构想。

30日 国务院决定,任命苏宁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12月

3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主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条款中期磋商开幕式,并就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做了发言。

4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了韩国银行驻北京代表处的开业仪式。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会见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行长萨尔巴诺夫,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交谈。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3年第四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会议的主题是: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评价2003年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重点研究2004年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

23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了日本银行驻北京代表处的开业仪式。

24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3年7号令,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2003〕第16号)确定的选择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原则和标准,经过对申办清算行业务的香港银行进行全面评审,并商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27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并于当日颁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30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印度尼西亚银行行长阿卜杜拉在北京钓鱼台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根据此项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可在必要时向印度尼西亚银行提供最多达10亿美元的信贷资金,作为其接受国际金融机构援助资金的补充,以支持印度尼西亚解决国际收支困难和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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