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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大事记

字号 2004-07-20 09: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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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1日 华夏银行在南京正式启用华夏万通卡。

7-8日 全国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2000年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全面部署2001年的工作。同时,提出推动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措施。

8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肖钢出席国际清算银行在瑞士巴塞尔举行的特别股东会议,讨论修改国际清算银行章程。

8-9日 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党委书记、行长戴相龙在会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讲话和尉健行同志工作报告的精神,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统一思想,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把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9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1年1号令,颁布《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

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1年2号令,颁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1月上旬  在VISA中国区2000年度会议上,华夏银行被VISA国际组织授予“最佳联名卡奖”。

11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驻华代表处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开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廷焕出席开业仪式并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致辞,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处的开业表示热烈祝贺,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处在加强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系和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2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01年1月13日起下调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其中1年期美元小额利率由5.0%下调到4.1250%,港币利率由4.9375%下调到4.0%。

12-13日 中国建设银行2001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面回顾总结全行2000年工作,深刻分析探讨建设银行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01年全行工作的总体要求、经营目标和主要任务。

12-14日 中国工商银行2001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总结2000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01年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中国银行2001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行长刘明康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速发展,全面推进良好公司机制建设》的工作报告。部署2001年中国银行工作的要求是:进行战略调整,提高资产质量,加快发展速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培育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全面推进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

13-15日 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行长戴相龙作工作报告。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前瞻性,支持巩固目前经济回升的良好态势。同时,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特别是物价走势,适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和信贷供给,保持人民币币值和汇率稳定。切实加强金融监管,督促国家银行明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继续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迎接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全面改进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周小川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2001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证券期货市场深化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依法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快证券期货市场建设,努力完善市场结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马永伟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4日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是2001年金融工作的重点,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保证金融平稳运行的关键;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金融系统要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落实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各项金融措施,努力改进金融服务;金融系统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中央的金融工作方针和部署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

15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总裁厄瓜尔多·安尼亚特。

1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分局长座谈会。会议指出,2001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为指导,认真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准备工作,严肃查处外汇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

17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他指出,2001年将集中精力加大对国家银行的监管,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把金融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支持经济发展。利率市场化方向不变,但步子会更稳妥。人民币汇率稳定有坚实基础。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斯里兰卡财政部就承建斯里兰卡油罐区项目签署了第一份混合贷款协议。

18日 中信实业银行向上海中信基建公司发放9.2亿元人民币联合贷款,用于该公司收购和经营成渝高速路重庆段的经营权。

18~19日 中国光大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分(支)行长、管理部主任会议。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1年第一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戴相龙主持。会议总结了2000年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分析了2001年金融运行面临的形势和对策。会议提出,2001年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供应量的适度增长,巩固和发展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在抑制通货紧缩趋势的同时,密切观察,切实防止重复建设,警惕通货膨胀。要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货币信贷措施,加强信贷监管,降低不良贷款率,防止金融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化解信托投资公司的风险,促进信托投资公司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0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中国对外优惠贷款蒙古锌矿项目贷款协议》,协议金额1.7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持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蒙古国金属有限公司MENTALIMPEX)合资开发的蒙古图木尔廷——敖包锌矿项目。

22日 中国建设银行与德国施豪银行在北京举行成立合资住房储蓄银行签字仪式。双方签署了合资成立住房储蓄银行的合同文本、可行性报告、章程等文件。此举标志着中国建设银行与施豪银行合作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

1月 中国银行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7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根据协议,中国银行将为通用技术集团提供包括贸易融资、“三贷”融资、国际结算、网上银行、资金汇划、财务顾问等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2月

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3号令和4号令,分别颁布《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和《办法》的颁布施行,规范了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行为,保障了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行使职责,保护了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1-3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2001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面总结2000年工作,研究确定2001年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任命苏中、朱鸿杰同志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助理。

2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5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投票通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位次升至第8位,由原来的46.872亿特别提款权(约合61亿美元),提高到63.692亿特别提款权(约合83亿美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与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三年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不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6日 为规范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行为,防止国家外汇资源流失,并配合国家旅游局整顿出入境旅游市场,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对旅行社接待外联团组入境旅游的有关外汇管理问题。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各商业银行自2001年2月7日起下调境内美元、英镑、港币和加拿大元小额存款利率。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由4.125%降为3.8125%,一年期英镑存款利率由4.6875%降为4.1250%,一年期港币存款利率由4%降为3.7500%,一年期加拿大元存款利率由4.3125%降为3.6250%。其他各档次亦作相应调整。

7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会见了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麦克唐纳,双方介绍了各自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8日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全体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2000年的工作,讨论《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股票发行审核工作质量和透明度不断提高。

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举行金融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协议约定,2001年国家开发银行向联通公司及属下省分公司贷款规模不低于100亿元。

13日 国务院任命史美伦女士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15日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出席“香港上市中国公司研讨会”并发表讲话,表示中国证监会要全力推进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水平的工作,主要业务在境内并已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将通过一定安排在内地上市。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银行卡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今后3年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全面贯彻实施统一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品牌标识,在大中城市实现银行卡的全国联网通用;改革完善银行卡经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银行卡“市场资源共享、业务联合发展、公平有序竞争、服务质量提高”的良性发展机制;全面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普及推广银行卡应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花旗银行在北京签订人民币资金清算业务协议,即日起美国花旗银行在中国内地的人民币资金异地清算业务可通过建设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办理。

中国建设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举行开业仪式,从即日起正式营业。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部长格列夫及其一行,并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在抑制通货膨胀和防止通货紧缩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中国银行业在支持国有企业3年脱困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中国证监会宣布允许部分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投资B股市场,并于6月1日起对境内居民全面开放。中信实业银行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向该公司提供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22日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境内居民个人投资B股问题联合发出通知。这标志着国内B股市场正式对内开放,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又迈出了一大步。

23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国际清算银行行长拜克斯托姆,双方就国际清算银行亚洲顾问委员会有关事宜交换了意见。

26日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并为此专门下发了通知。社会各方热切关注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从现在起得以正式建立。

国家开发银行获准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国债回购和拆借的最高资金95余额亿元。

中国银行与日本JCB国际信用卡公司联合在北京举办JCB信用卡ATM取现业务开通仪式,这标志着全球五大信用卡品牌之一的JCB信用卡持卡人在中国境内中国银行提供的ATM自动柜员机上可实现取现业务。目前,中国银行是国内惟一一家获得VISA和MasterCard组织GREEN级别的银行,同时也是全国惟一一家能在ATM上同时接受VISA、万事达、美国运通、JCB卡取现业务的银行。

2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蒙古国银行行长楚伦巴特一行,双方就两国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地区金融稳定与合作等交换了意见,并探讨了两国边贸货币结算等问题。

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孟加拉国输变电设施交钥匙工程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2月 交通银行与美国摩根大通银行在上海举行基金业务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3月

1日 中国银行与国际金融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IIF)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中国银行—国际金融协会风险管理研讨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到会讲话,中国银行行长刘明康出席研讨会。讨论了巴塞尔协议对风险资本充足比例的最新要求、如何建立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消化银行既有不良资产的新办法、风险价值(VaR)模型的运用、对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估以及建立银行信贷文化的基本要素等内容。

2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重点检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部分二级分行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把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作为人民银行监管的中心任务,提出今后3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每年平均降低不良贷款比率3个百分点的目标,决定对不良贷款继续上升、余额占比过高的316个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级分行进行重点检查。

6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日 中国银行和德国驻华使馆联合举办“中国银行与德国企业研讨会”。研讨会就加快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解决德国中小型企业人民币融资问题、加强两国银行间的沟通与合作以及中国银行的业务优势、与德国企业的合作情况以及未来的合作设想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8日 国际著名评级公司——穆迪(Moodys)将中国银行的财务实力评级由“E+”升至“D-”,在国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中最高。

11日 国际清算银行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全球经济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史纪良出席了会议并表示中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加强金融监管,继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预计全年经济增长可达7%至8%。会议就全球经济近期的最新发展和2001年走势进行了讨论。

12日 由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代理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参加组成的银团与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贷款总额为197.58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协议,用于支持“西部开发”和“西电东送”的重点项目——龙滩水电站项目建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承贷70亿元。

中信实业银行与德国使馆签订代理传递签证材料业务合作协议。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与金融机构“全科目”统计指标归属关系对照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与外汇管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加强对分支机构干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等。

19日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制订并发布《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监管意见书的内容和出具程序》,并为此专门发出通知。国务院任命马德伦同志、胡晓炼同志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20日 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对证券经营机构经纪业务进行调查的通知”,决定对各证券公司、未完成信证分业的信托投资公司有关证券经纪业务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调查,以便为证券交易佣金制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21日 中国银行与华夏银行在北京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信息资源共享、资金融通、零售业务、公司业务、贸易结算、资金汇划与清算及人员交流与培训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中国银行将利用海内外机构网络和本外币资金实力,为华夏银行提供向国际化发展的便利条件,华夏银行将以其制度模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营运行机制、业务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经验,为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创新提供借鉴。

22日 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银行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在公司业务、项目贷款、银行卡业务、零售业务、贸易结算、基金业务、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25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发言时指出,中国即将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届时中国金融业将面临金融全球化的新挑战。在此重要时刻,我国将加快银行体制和资本市场的改革步伐。

26日 第21届东亚和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副手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11个国家和地区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的27位副行长、副总裁及官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中短期额度贷款协议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

2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提出进一步完善《中小型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促进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等8项政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将充分运用货币信贷政策,综合采取多种手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 号令颁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羊子林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1.5亿元人民币,支持新天国际(集团)公司在墨西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签字仪式。

29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美元等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由年利率3.8125%下调到3.4375%。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和《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

30日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4月

1日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2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和澳门货币监理署主席丁连星,三方就共同关心的经济、金融问题交换了意见。

为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卡受理市场,方便广大商户和持卡人对银行卡的受理和使用,进一步推动“金卡工程”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要求我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含邮政储汇局、农村信用联社等)发行的具有人民币结算功能的银行卡统一采用“银联”标识。

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检查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两项新规定。

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香港政府保险业监理处批准,由交通银行投资的中国交通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开业。经营范围包括火险、运输险、工种险、汽车险、各类意外险、责任险和再保险等。

3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出通知,取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

中国农业银行与深圳出口加工区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在未来5年内向其提供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优先提供各种融资工具和金融服务,这是深圳出口加工区及区内企业获得的第一笔商业性融资贷款。

9日 中国银行与瑞典商业银行在北京签署了外汇担保项下的人民币融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就北欧在华企业融资、结算业务等方面加强合作。

10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日本兴业银行行长西村正雄。双方就如何维持金融稳定等问题交换了看法。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指出中国证券业协会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证券业的发展将使证券市场协会作为自律性组织逐步承担越来越大的任务。特别是承担一些实质性的监管任务。

11日 国务院任命郭树清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免去吴晓灵(女)兼任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职务。中国建设银行与新加坡大华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业务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外汇资金、国际结算、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备用信用证担保人民币贷款、网上银行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

12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接受中华棉花总公司的申请,向境外出口商开出了第一笔金额为2.9万美元的棉籽进口项下的信用证,标志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外汇结算业务正式开业。

16-18日 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刘廷焕率领的中国金融学会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出席由“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倡议召开、中国金融学会和俄罗斯银行协会共同主办的“中俄金融合作论坛”。

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

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北京召开的2001中国企业高峰会上作题为“WTO与中国金融改革”的主题发言时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使中国经济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金融运行受来自于国际金融领域的影响将越来越大。外资金融机构逐渐实现国民待遇,对中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中国金融业要学习外国金融机构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发挥自身优势,增加竞争能力,努力提高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水平。

20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1年第二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戴相龙主持。会议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2001年外需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会下降,近期内宏观调控应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巩固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会议一致认为,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国民经济增长和物价走势,当前要保持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稳定。

22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内设机构:撤销政策法规司,有关职能并入综合司;设立

经常项目管理司,承担从管理检查司中分离出来的经常项目管理职能;人事司从综合司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并加挂内审司的牌子。

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史纪良在北京会见白俄罗斯国民银行第一副行长卡尔劳尔,双方就中、白两国宏观经济及金融发展情况及两行即将签署的《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民银行合作协议》广泛地交换了意见。当晚,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民银行合作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上海正式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全面合作,合作领域逐步涉及保险营销、保费结算、协议存款、资金融通、银行卡业务、电子商务等。通过合作,将为中国建设银行开辟新增长点、降低银行经营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

25日 中国光大银行在北京举行“光大银行走进e时代”新产品展示会,来自社会各界的会议代表一起观摩了全国“一柜通”、网上银行、汇市通、阳光卡多项产品的演示。

25-27日 2001年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暨资产保全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了《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打好回收压缩不良贷款攻坚战,推动全行信贷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的工作报告。简要回顾了两年来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和贷款专职审批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强调指出,全面提高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资产贷款比例,不仅是2001年的首要任务,也是今后5年要持续不懈主抓的一项工作。

27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行长戴相龙作了题为“深化改革,提高效率,开创人民银行金融服务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会议就完善金融服务提出七项任务:建立全国统一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加快建设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认真落实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方案;加快实行中央会计的集中统一核算;做好现金发行和管理工作,保证人民币顺畅流通;改革黄金管理体制,建立黄金市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29日 为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部署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工作重点,并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工作顺利进行。

30日 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出席在北京召开的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动员大会并指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是2001年全国保险业的重要任务,全行业必须扎扎实实、不摆样子、不走过场,通过中国保监会系统和各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使全国保险市场秩序得到改善,促进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与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武汉证券公司获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提供的20亿元授信额度。

4月 中国保监会开始具体部署全国保险市场整顿工作,从十个方面整顿保险市场秩序。此后,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的通知》,南京6家公司因在车险业务中违规,受到中国保监会的严厉查处。全国保险市场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交通银行业务部组织全行集团客户和总分行对联动贷款进行专项检查,涉及16家集团客户和78个总分行的联动

贷款项目。

中信实业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5月

1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美元等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由年利率3.4375%下调到3%。

7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香港举行的2001年《财富》全球论坛香港年会。他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商业银行运用信贷杠杆支持国有企业重组、实行股份制改造;同时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有条件的国有独资银行要改造成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条件成熟的也可以上市。

国际清算银行行长例会在瑞士巴塞尔举行,44个国家(地区)的中央银行行长和货币当局总裁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就全球经济形势、金融资产价格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行了讨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参加了会议。

8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召开了第二次监管联席会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出席了会议。会议就金融监管工作的形势和面临的任务进行了讨论,并就金融监管工作中需要配合的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磋商,对有关监管政策进行了协调。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香港出席《亚洲与全球金融》专题研讨会上表示,面对当前世界经济减速发展,中国将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广泛开辟国内市场,中国的外汇储备将继续增加,人民币汇率将继续保持稳定。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财富》全球论坛专题研讨会上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在未来有很多新的机会。但也面临着不少挑战,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执法,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保障。

10日 中国银行与德意志银行在香港举行了开放式基金业务合作备忘录的签字仪式,标志着双方将在开放式基金业务领域正式建立国际合作关系。

中国光大银行在《人民日报》、《金融时报》等多家全国性媒体和各省市主要报刊推出中国光大银行优质服务公开承诺。

11日 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了银证通合作协议。截止到目前,该行已在北京、上海等近20个省市开通了银证通业务。

13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行长利扎诺。双方就共同感兴趣的经济、金融问题交换了意见。

1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场监管工作汇报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发表讲话,肯定了近年来对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提高对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场监管的工作作了部署。并强调,今后将逐步把对银行行政管理与现场监管分开,把对法人的分散监管转变为对法人的集中监管,并建立科学的监管责任制。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北京召开的银行系统防范和打击各种金融违法活动工作座谈会并强调,要加强内部管理,整顿金融秩序,切实防范和打击各种金融违法违规活动。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签署了朔黄铁路项目利用日元政府贷款转贷协议,协议金额115.81亿日元。中国建设银行与奥地利银行在北京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和《出口信贷总协议》。奥地利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在外汇资金业务和国际融资业务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合作标志着两行之间的业务合作进入了更加全面和稳定的新阶段。

17日 为完善股票发行审核工作透明度,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从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审核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中国建设银行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在上海签订《电子商务合作协议》,这是继双方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B股资金结算合作协议》之后的又一次合作,标志着双方将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合作。

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柬埔寨中央银行行长谢振都,双方就建立中柬中央银行合作机制和提供技术协助、人员培养等问题进行了磋商。

22日 为了规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制订发布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证券结算公司、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相关业务活动作了具体的规定。

中国保险业、香港保险业联合会、台湾保险学会在北京举行“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会议,就经济全球化、保险业竞争国际化大背景下,保险业同行如何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快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达成共识。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1年5月23日起,下调境内中资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和瑞士法郎利率,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瑞士法郎利率分别下降为2.6875%、3%、1.6875%,分别比调整前下降0.3125、0.125、0.3125个百分点。

24日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与著名跨国商业集团麦德龙集团在上海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标志着麦德龙集团与中国商业银行界的紧密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农业银行在北京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授信额度60亿元人民币,以支持北京市城市交通、环境保护等市政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北京召开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工作座谈会并讲话,肯定了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总结和分析了农村信用社五十年来发展历程的经验教训,并对加强农村信用社管理、做好支农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29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行黄金周报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1年6月起对黄金收售价格实行周报价制度。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捐赠了30万元扶贫款,此款项将用于发展该州的教育事业。

中国工商银行与北京证券、华夏证券、中信证券和湘财证券在北京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协议包括代理A股、B股资金清算、资金融通、银证通业务、信息资源共享等多方面的合作内容,标志着中国工商银行与4家券商建立起全面合作关系,使双方业已存在的良好协作关系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

3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始办理。

6月

1日 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开发的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该系统的运行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利用假冒、伪造出口收汇核销单逃汇等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监管水平,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企业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投资B股市场的境内外币资金不再受到时间的限制,这意味着我国B股市场将对投资者进一步扩容放开。

中国工商银行与福建兴业银行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此次签订的协议包括了资金融通、银行卡业务、国际业务、信息资源共享等多方面的合作内容。

2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棉企业改革及信贷管理政策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议重点分析了目前粮棉企业自身改革情况及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工作的影响,讨论研究了在支持粮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何做好信贷资产保全工作,防止收购资金贷款流失的措施和方法。

4日 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同业合作反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通知》。

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监管指南(试行)》。对强化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管理的通知》。中国工商银行推出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整贷零还业务,从而使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授信额度内贷款的期限、金额、发放时间以及分期还贷的时间和金额。

6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了《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企业库存商品仓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粮棉油库存商品占用贷款管理,提高粮棉企业的自我约束力和银行对企业的监管力,防范银行信贷风险作了明确规定。

8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总额为12亿元的中短期额度贷款协议,贷款将全部用于支持该集团的集装箱出口。中国建设银行与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天津举行《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此举对于推进建设银行银证合作业务特别是天津地区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信实业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在北京签署《业务合作意向书》。

11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发布《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瑞士巴塞尔举行的国际清算银行第71届股东大会并指出,中国将加大金融部门改革力度,实行金融业谨慎会计制度,逐步推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部门防范和处置风险的能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经济秩序的通知》,成立“全国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方案。

中国银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署了资金清算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资金清算合作,中国银行将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资金的高度集中管理提供服务,为其资金汇划提供优质、高效、准确、快捷、安全的服务,承诺其资金汇划2小时之内到账。

12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应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杜伊森伯格的邀请正式访问了欧洲中央银行。双方就欧行成立以来,特别是1999年1月1日欧元启动后,欧元区经济和金融运行情况、欧元表现和未来走势以及当前中国经济和金融形势、亚洲货币合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13日 国务院决定免去蔡鄂生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职务。“全球经济放缓与中国的对策”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在会上就中国应对全球经济放缓的政策措施发表演讲,提出增加投资对宏观调控是首要选择,启动投资要靠深化改革。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研讨会上提出,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项有利于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决策,对于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首次将基金设立发起人的范围扩大至非券商和非信托类的机构,并首次引入“好人举手”制度。

14日 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均以市场定价按融资额的10%减持国有股。

15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何林祥出席在杭州召开粮食主销区信贷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研究了对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讨论了总行《关于做好粮食主销区信贷工作的意见》。

17日 中国银行给予海尔集团公司3亿美元全球授信额度协议签字仪式在青岛举行。这是中国银行给予我国第一家也是惟一一家企业全球性授信。

18日 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在北京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在未来5年内,农业银行将向中国电子及其分支机构提供80亿元信用额度,协助中国电子建立资金电子汇划网络,提供系统内资金结算服务。中国进出口银行在青岛举行的国际电子家电博览会上,分别与青岛海信集团、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为两家企业提供总额为5亿元的出口卖方信贷,用于支持青岛海信集团公司和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口各种数字产品、电子元器件及设备。

1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制订并颁布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光大银行推出全国“一柜通”业务新品,在电子化建设大集中模式下实现了对公结算零在途。

20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提供用于承建苏丹石油开发项目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工商银行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推出代理大专院校收取学杂费业务,并与230多所大专院校达成了合作意向。

2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1年5号令,颁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22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处置不良资产指导意见》。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天津市场排水公司签署了《天津市海河流域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利用日本政府第4批2000年度日元贷款转贷协议》,转贷协议总金额71.42亿日元;与唐山市财政局签署了《唐山市供水工程项目利用日本政府第4批2000年度日元贷款转贷协议》,协议金额28.41亿日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何林祥出席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清查粮食企业资产、核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清收不合理占用资金工作(简称“清资核贷")。即将开展的清资核贷工作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3家联合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清查企业粮食库存数量及占用的资金和贷款;二是清查信贷管理台账与企业统计账的差额及原因;三是清查经国家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审查认定的粮食企业新老财务挂账占用贷款等。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条款规定,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行社接待境内外旅游者遭受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旅行社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现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5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香港东亚银行行政总裁李国宝,双方就我国金融政策及该行在华分行业务发展交流了看法。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河南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项目提供日元贷款转贷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国建设银行分别与美国高盛资本市场有限合伙公司、英国巴克莱银行正式签署了掉期及衍生产品总协议(ISDA总协议)。

26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进一步整顿住房金融市场秩序,规范住房金融业务,防范了住房贷款风险,促进住房金融进一步发展。

28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行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29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1年6号令,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银行业务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

6月 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作为惟一一家中资银行,以同等参加行地位与大通、花旗银行等一起向美国伊士曼、柯达公司提供全球循环授信额度。

7月

1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净价交易正式开通。

5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美元等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由年利率2.6875%下调到2.5%。

中国银行与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及《中国银行向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全国经销网络提供1亿元人民币授信及支持的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与福建兴业银行在北京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资产置换、项目评估、工程造价咨询、资金融通、银团贷款及资金结算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中国民生银行与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资金融通、银证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客户共享、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缅甸财政和税收部长吴钦貌登、中央银行行长吴觉觉貌,就中缅双方金融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友好交谈。

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出席在天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保监会与经合组织保险监管专家研讨会,并指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快速增长并且不断变革的历史阶段,中国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国际保险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国际保险业监管水平的提高做出积极努力。

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1年7月份起,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计入广义货币供应量M2,以提高货币供应量的准确性。

11日 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上海签署贷款项目保险与风险管理服务合作协议。这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首次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12日 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银行监管工作会议。行长戴相龙作了题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创人民银行监管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他在讲话中结合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了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意义,阐述了当前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监管工作,按照“坚持改革,合理分工,管监分离,集中监管”的原则,调整人民银行内设监管机构的职能与分工,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责任制,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不良贷款电子登记系统,跟踪监管每一笔不良贷款情况;加大对违规贷款和违规授信人员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年会在长沙召开,中信实业银行作为主办行积极倡导并协调各行,最终促成会议各方认同并发表了《长沙宣言》。

18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第2号主席令实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这是我国保险业在依法监管进程中的又一重要举措,对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保险机构、其他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将起到积极作用。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等9家商业银行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双边报价商。

23日 中国农业银行与同济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书,5年内向其提供30亿元综合授信,重点支持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教学实验设备、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等,并设立“农业银行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24日 中信实业银行获准开办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保函业务。

25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1年第三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戴相龙主持。会议分析了2001年上半年的经济金融形势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平稳,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会议认为,下半年货币政策要继续贯彻扩大内需为主的方针,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的适度增长。当前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应继续保持稳定。进一步规范和协调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增强工商企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

 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四川省紫坪埔水利枢纽项目提供日本政府贷款转贷协议签字仪式在成都举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为“首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

25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通报查处沈阳部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承兑贴现资金注入股市的情况,并对有关金融机构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7日 中国建设银行与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正式签署《证券资金清算与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业务合作协议》。此次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客户保证金”服务合作。

30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来访的波兰国家银行行长巴尔采罗维奇,就中波两国的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改革和银行监管等问题交换了看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提高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效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将从2001年9月1日起缩短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的期限,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国证券业电子商务研讨会”,提出发展中国证券电子商务的四项任务,并表示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监管模式将从传统的监管方式转变到以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监管方式。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做好2001年度棉花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对2001年棉花贷款的对象、收购价格及贷款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3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口收汇系统于8月1日开始在全国正式运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管理局和分支局、各地出口企业将可以使用该系统进行核销单申领、口岸备案、数据下载等操作。

7月 英国《银行家》杂志(The Banker)公布了最新全球商业银行排名。以一级资本排序,中国工商银行居全球大银行第7位。若以银行所属地区分类,在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中,无论以一级资本还是资产总值计算,中国工商银行都稳居首位。按一级资本排序公布了新一届全球1 000家大商业银行排名,中国银行由上年的第21名上升至第18名。中国光大银行由上年的第300名一举跃升至第210名。交通银行在世界商业银行中排名为第108位,较上年提升了22位。

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2000年全球企业500强排行榜中,中国银行再次入选,位列251位,比2000年排名上升了4位,这是中国银行继1989年入选世界500强以来,连续十二年荣登《财富》杂志500强排行榜。

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向中国光大银行颁发了2000年清算质量认证奖(QUALITY RECOGNITION AWARD2000),这是该奖项自1997年以来首次授予中国内地银行。

8月

1日 财政部与中国建设银行正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建设银行代理水利部、财政部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以及中国科学院、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财政基建资金直接支付业务。

2日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办贷款项下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业存款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与荷兰银行(ABN AMBO BANK)在北京正式签订掉期总协议(ISDA)。至此,中国工商银行与欧美11家国际知名银行签订了掉期总协议。

6日 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创办《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这是提高中国外汇管理透明度,促进依法行

政的重要举措。

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邮政储蓄的通知》,为加强对邮政储蓄的监管,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促进邮政储蓄业务的健康发展,决定对邮政储蓄机构进行整顿。

华夏银行新任行长吴建到任。

8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试点的通知》,将原由外汇管理

部门直接审批的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授权给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进行试点的通知》,改革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减少审批环节。

9日 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发布《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对加强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的监管,规范境外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国际竞争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贵州省财政厅在贵阳签署了贵阳环境示范城市项目利用日本政府日元贷款转贷协议,转贷协议金额81.69亿日元。

中国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银行将为该行在中国企业客户的人民币/*!外币资金需求给予支持,该行对中国银行在日本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给予支持,双方还同意在资金清算、国际结算、银团贷款、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12日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全国证券稽查系统工作座谈会,并作了《进一步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努力开创稽查工作新局面》的讲话。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建立以来,证券稽查系统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13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中国进出口银行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在北京正式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以及该协议项下的代理签发、兑付银行汇票和其他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协议。

17日 中国农业银行与美国两家著名的投资银行——美林投资公司和高盛投资公司分别签订了ISDA协议。至此,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ISDA协议的境外银行和投资公司已达10家。ISDA协议是指国际通行的做掉期、期权等衍生业务的规则和基本协议。

18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正式成立。21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在北京会见了以林华德理事长为团长的台湾中华金融学会访问团全体成员。双方介绍了海峡两岸金融业发展情况,并就如何促进两岸金融界的交流与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

23日 中信实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首家推出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保函业务,并将已开展的代收使馆证费、代传递签证资料等特色业务加以整合,成立出国金融服务中心。

24日 中国银行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球授信额度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28日 为适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要求,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自律管理,在中国证监会的倡导和支持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在北京成立。

29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成立“全国打击非法

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买卖外汇市场,整顿外汇秩序。

中国建设银行与国家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银企合作协议在北京签署。中国建设银行将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国家电力公司提供包括结算、项目融资、财务顾问以及银团贷款等在内的多方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成功发行80亿元3 年期金融债券。该行2000年已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365亿元,确保了出口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

30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境内中资商业银行美元、英镑、欧元、港币、加拿大元和瑞士法郎等小额存款利率,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下调0.1875个百分点,调整后为2.3128%。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从2001年9月1日起在全国发行第五套人民币50元、10元券。

中国工商银行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在北京签署了BSP(中国)清算协议。协议签署后,IATA在中国销售的机票所得款将全部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清算。

中国银行与泰阳证券在长沙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合作领域包括A股证券资金清算、B股证券资金清算、银证转账与银证通业务、客户群拓展、金融创新品种开发、基金托管、业务培训与交流等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此项措施为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解决出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防范贷款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正式成立。董事长经叔平参加了开业庆典。中国民生银行是首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入股的全国性商

业银行,目前其资产规模已突破1 000亿元,有12家分行和直属支行。

9月

3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VISA国际组织全球总裁韦玛刚,双方就发展中国银行卡业市场并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问题交换了意见。

4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买卖外汇市场,整顿外汇交易秩序。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全国率先召开“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同开发保险资源”中介机构座谈会,全国40余家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国外保险中介公司的代表到会。

中信实业银行成为中央财政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惟一代理银行。

5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做好2001年度棉花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棉花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支持和维护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棉花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工作。

7日 中国工商银行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标志着中国工商银行与券商共抓西部开发机遇,在深层次业务合作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8日 第七届亚太经合组织金融家小组(以下简称AFG)会议在苏州举行。来自亚太经合组织(以下简称APEC)17个经济体和4个国际组织的74家金融机构的14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这是中国首次举办AFG,会议得到了APEC经济体和国际经济金融组织的充分重视,是AFG历次会议中规模最大、最受关注的一次。

9日 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10家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出席在苏州举行的联合签署全面合作相关事宜的协议即《苏州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意味着面对“入世”的挑战,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步入实质性的深化改革及加速发展轨道。今后用户只需在其中1家银行开户,就可以在这10家中办理存取款、银行卡等业务。协议签署后,银团贷款业务马上可以实施;各家银行正在调试ATM机、POS机及相关网络程序,随后零售业务的连通即可实现。并且这种业务联合不只局限在10家股份制银行之间,10 家银行与4家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联合也在进行当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出席中美联合经济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美国财政部部长奥尼尔及其一行。并介绍了中国金融发展情况,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的发展、美元汇率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由中国证监会主办,世界银行、经合组织及亚洲开发银行协办的“中国上市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公司治理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探讨国际上关于公司治理的发展趋势,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公司治理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改进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意见和措施,争取逐步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促进理性投资观念的形成,增强投资者信心,从根本上改善中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

1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美国高盛国际公司主席萨瑟兰,双方就世界经济形势、美日经济放缓、中国银行业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的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

首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正式在北京等13个城市同时发售。21日,“华安创新”基金募满50亿基金单位并正式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由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到开放式证券投资试点新阶段。8月31日交通银行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发行代理协议和交易代理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一种新的基金销售模式将随着首只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在我国诞生。

12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召开的“21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国际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指出,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要提高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水平,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进程。

中国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在北京签署全面业务合作。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信息资源共享、资金融通、零售业务、公司业务、贸易结算、资金汇划与清算及人员交流与培训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13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加勒比开发银行行长博恩,双方就扩大我国与加行之间的合作途径交换了意见。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在北京签署金额为6.35亿元人民币的出口卖方信贷合同。此笔贷款将用于支持中国冶金建设公司承揽缅甸日产200吨纸浆厂建设项目。

16日 国际金融界著名刊物——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了2001年度全球最佳银行名单,中国工商银行再次被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这是中国工商银行连续两年评选为最佳银行。

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制度》。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南京出席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时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促进我国金融体制和金融制度更新的有利时机,中国人民银行将集中精力做好三项重大改革。一是提高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二是推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进程。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资本项下部分购汇管理措施的通知》,取消对购汇偿还逾期国内外汇贷款的限制,放宽对购汇提前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汇转贷款及偿还外债的限制,放宽对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限制。

2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将部分外汇业务移交北京外汇管理部的公告》,决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将原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办理的在京各有关单位外汇业务移交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

21日 中国银行与韩国LG电子公司在北京举行《全面合作暨全球授信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中国银行将通过其海内外机构向韩国LG电子公司提供总额为2亿美元的授信,以支持该公司及其全球多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22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董事长总经理尚达曼及其一行,双方就两国经济发展和如何加强双边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境内中资商业银行美元、英镑、欧元、港币、加拿大元和瑞士法郎的小额存款利率,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2.3125%下调到2%。

2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全国分局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外汇监管,改进外汇管理,迎接对外开放新阶段。

2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美国高盛公司总裁桑顿,双方就“9.11”事件对美国和世界经济的影响交流了看法。

10月

1日 中国银行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同时撤销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中银香港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持牌银行,为独立法人,是香港的发钞银行之一,为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企业。中银香港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在香港的事业进入了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时期。

8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的通知》,重申《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的规范管理,坚决制止各类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活动。

10日 为切实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防止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安全,中国证监会发出了“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北京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交流清资核贷工作经验,通报几起粮食企业挤占挪用收购贷款典型案件。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清资核贷工作。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4家财产险保险机构在上海建立保险战略合作联盟。这4家保险机构分别为上海天安保险公司、西安永安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和新疆兵团保险公司。4家保险公司累加资本金达到20亿元,年保费收入超过15亿元,从业人员2 500名,机构网络覆盖全国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务院批准任命郑之杰为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

中国光大银行聘任王川同志为中国光大银行行长。

14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作了更加严格具体的规定。

15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向苏丹20万千瓦联合循环电站项目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签字仪式在哈尔滨举行。

由香港《资本杂志》主办的“2001年中国最优质服务及最佳品牌大奖”评选在香港揭晓,中国建设银行在参加评选的100多家中港著名企业及银行机构中荣获“最佳银行服务”奖项。

18日 中国银行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25亿元应收账款收购协议》。该协议是国内第一个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收购协议。该协议的履行不仅有利于摩托罗拉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中国银行加强对优质客户的服务。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1年第四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戴相龙主持。会议分析了2001年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平稳,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会议研究了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措施,一致认为,当前通货膨胀压力不大,第四季度货币政策要继续坚持稳健原则,贯彻扩大内需为主的方针,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的适度增长,继续支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防止经济出现进一步减缓趋势。要继续保持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的基本稳定。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各项信贷政策,引导信贷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与俄罗斯外贸银行在上海举行了全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根据此次协议,两家商业银行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两国政府间达成的协议以及相关法律规则,在双方的各个业务领域全面开展合作。

21日 经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唐若昕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段景泉、梁志东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2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美国花旗集团联席董事长鲁宾,听取了外宾对美国经济形势、花旗银行发展战略等情况的介绍,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看法。

美国JP——大通银行向中国光大银行颁发了2000年清算质量认证奖(QUALITY RECODNITION AWARD2000),这是自1997年以来该奖项首次授予中国内地银行。清算质量认证奖是以清算指令直通率和业务量为依据,在全球1万多家银行中评选得出,授予美元清算业务中成绩突出的银行。

23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由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丁连星率领的澳门金融界代表团,介绍了内地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改革的发展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现场检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办事处的通知》,为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决定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办事处开业以来的总体情况进行检查。

2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对国家开发银行设备储备贷款进行检查的通知》,为全面掌握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设备储备贷款的情况,防范风险和规范其管理,决定对该行设备储备贷款业务开展专项检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欧元现钞流通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涉及欧元的账户转换、现钞兑换等有关业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受国务院委托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作关于实施货币政策情况的报告。戴相龙汇报了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人民银行认真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稳定工作计划,既支持经济增长,又防范金融风险,既防止通货膨胀紧缩,又警惕通货膨胀,取得显著成效。

29日 国务院批准建立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实行日常业务监管。

11月

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北京召开的“2001年不良资产处置国际论坛”会并指出,我国金融业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解决不良贷款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根本出路在于转换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加速不良资产有效处置。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韩国韩汇银行行长李德熏,介绍了中国金融改革情况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业的开放计划。

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的出口伊朗5艘30万吨超大型油轮中的第一艘油轮在大连造船厂举行出坞仪式。在《亚洲周刊》公布的2001年度“亚太地区最大100家人寿保险公司”最新排名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排在第13位,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排名第23位,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排名第28位。

美国财经类杂志《全球金融》评选2001年度全球77个国家的最佳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被评为“中国最佳银行”,这是该行在国际银行界获得的又一荣誉。

中国银行与中国民生银行在北京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和《国际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信息资源共享、资金融通、零售业务、公司业务、贸易结算、资金汇划与清算及人员交流与培训等领域开展合作,并且中国银行将发挥外汇业务优势,加强与中国民生银行在国际业务领域的合作。

5日 中国人民银行再次重申严禁商业银行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此举进一步规范了个人消费贷款的发放,防范银行新的经营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收汇核销和外汇账户管理政策的通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降低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标准,调整账户限额核定方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境内居民自费出国(境)留学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对境内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供汇政策,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6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挪威索莫盖斯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贷款总额为6 250万美元、为期10年的出口买方信贷协议。这是我国对船舶出口提供的第一笔出口买方信贷。

7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在北京会见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先生率领的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双方就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外汇管理有关政策措施、跨境资金流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外汇管理面临的挑战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促进香港和内地经济的发展。

国务院任命朱鸿杰同志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

8日 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外币资金交易室举行开业仪式,即日起正式在香港营业。迁港后的交易室将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进行交易。

9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截止2001年6月底全国外债余额,这是我国首次按照新的国际标准口径公布外债数据。按照新口径统计,截止2001年6月底,中国外债余额为1 704.1亿美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对贷款风险分类的目标及管理原则作了明确阐述,对贷款风险分类及标准、贷款风险分类的监测与考核等作了具体解释。

12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美元等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由年利率2%下调到1.25%。

中国证监会与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股票行为予以规范。这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增强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将起到积极作用。指出今后凡符合产业政策和上市要求的外企可在境内发行A、B股;上市后,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得低于10%。

国家开发银行第一次发行10年期投资人选择债券100亿元。

13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在北京会见俄罗斯中央银行副行长梅里科夫一行。双方就外汇监管、出口收汇、非贸易付汇管理、边贸结算、现钞管理、反洗钱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汇管理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14日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在阿根廷召开的年会上通过决议,同意中信实业银行加入该组织的申请,会员身份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至此,中信实业银行成为继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后加入FCI的第3家中国会员。

15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北京召开的“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改革创新、共同发展——加入WTO与中国银行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经济金融多年来对外开放的继续深入和飞跃,要以此为契机,深化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要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步伐,提高参与国际金融竞争能力。

中国农业银行与吉林大学在北京签署了银校全面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在今后5年内向吉林大学提供2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支持吉林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

财政部将A、B股的印花税率分别从以前的0.4%和0.3%下调至统一的0.2%。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全面清理银行系统“小金库”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检查发现,银行系统“小金库”现象依然存在,财务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严重违反了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侵犯了国家财产,降低了银行的经营利益,滋长了贪污腐败行为。决定对银行系统的“小金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1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就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反洗钱和打击为恐怖主义融资及中国经济形势进行了阐述。并指出,要发挥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事务作用,更好地促进世界经济贸易复苏与发展。

22日 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保险市场与WTO高峰年会。英、美、法、日等13个国家与地区近50家外资保险公司及保险监管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针对世界贸易组织对保险业的影响,就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完善保险监管机制以及借鉴国外保险业成功经营与监管经验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探讨。

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5号的通知”,对金融类拟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已上市公司分别按照国内、国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之间出现的差异的处理办法及信息披露作了规定。

中国银行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在北京签订了2001~2002年度银企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将为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提供35亿元全球授信,为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银行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迎接挑战营造更有利的局面。

22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获准办理产业投资基金托管和委托资产管理托管业务资格。是目前国内同业中首家取得以上两项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通暨代理发行华夏成长基金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27日 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现行政策,放宽券商增资扩股的条件,简化券商增资扩股的审核程序。

27~29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江泽民总书记总结了2001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2002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了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工作重点和措施,动员全党和全国人民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沉着应付、趋利避害、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会议从8个方面具体部署了2002年的经济工作:⑴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培育国内消费需求;⑵促进农业发展,扩大农村市场需求;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⑷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⑸标本兼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⑹努力促进出口,扩大利用外资,做好入世应对工作;⑺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⑻转变政府职能,反对奢侈浪费。

28日 中国保监会颁布实施了《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至此,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法律框架基本形成。

上海黄金交易市场试运行。这标志着我国黄金体制改革迈出步伐。

30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何林祥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棉花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指出,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下一阶段的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棉花收购和调销。

11月 交通银行与湘财证券、泰阳证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交通银行向国家“西电东送”项目提供10.05亿元授信额度;交通银行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5 000亿元;交通银行与美国北美信托银行在上海签署《交通银行与北美信托银行托管及资金管理合作协议》。

12月

2日 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民生银行在北京举行代理行协议的签字仪式。此次合作签署的是中国民生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结算与监管的代理行协议。

3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了美国花旗集团第一联席董事长威尔,向外宾介绍了中国加入WTO后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骤。

4日 为了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这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有了新的退市机制,从2002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并在半年内仍不能盈利的,将被终止上市,届时PT制度将被取消。

国务院总理朱鎔基签署第3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自12月15日起施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标志着我国撤销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进入法制化轨道,表明了我国政府解决金融风险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对于保护存款人尤其是储蓄存款人的利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稳定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中央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以利率招标方式,发行75亿元一年期金融债券,中标利率为2.11%。

5日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营业部存管银行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指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议,我国将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加入时,开放深圳、上海、大连、天津;加入后1年内,开放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加入后2年内,开放济南、福州、成都、重庆;加入后3年内,开放昆明、北京、厦门;加入后4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西安;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允许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享受中资同类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外资银行可在加入后5年内向中国居民个人提供汽车信贷业务。允许外资金融租赁公司与中国公司在相同的时间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主办存管银行和结算银行资格。

中国银行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北京举行人民币授信额度签字仪式。根据协议,中国银行将向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提供5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包括短、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买方信贷以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便利,中国银行还将为国航职工提供银行卡、消费信贷等零售业务服务。

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与泰国银行行长德瓦库拉在北京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是东亚地区经济金融合作的标志,对于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和防范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全面推广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信用社(镇)建设。这是中央银行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而出台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农村信贷管理体制发生重大改革。

中信实业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9日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省部级班干部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及吸收外资政策法规研究班座谈会上强调,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熟悉掌握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结合实际做好应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公告。这是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业适当开放新形势而发布的,同时也表明了中央银行政策的积极与透明。

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总结推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座谈会,行长戴相龙到会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金融机构申请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具体办法。

11日 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12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国际清算银行总经理克罗克特一行。双方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双边合作交换了意见。

13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审批规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审批条件和程序。

中国银行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在韩国汉城举行《全球授信协议》签字仪式。中国银行将通过其海内外机构向韩国现代汽车集团的现代汽车、起亚汽车、现代MOBIS等3家主力企业提供总额为5亿美元的授信,以支持该集团在全球、特别是在中国和韩国的业务发展。这是中国银行继韩国LG电子之后,再次向国外跨国公司提供的全球“统一大授信”。

中国建设银行与渤海证券有限公司在天津签署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主办存管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成为渤海证券有限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主办存管银行。

14日 中国建设银行与澳大利亚麦格里证券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个人住房贷款引荐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中国建设银行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主办存管协议》,这将成为双方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新起点。

17日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式挂牌营业。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于199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1996年在深圳设立代表处,2001年获准成立分公司。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将在深圳经营当地的三资企业财产保险等业务,以先进的管理机制、畅通的分保渠道、高效合理的理赔制度,为客户提供快捷、全面、稳妥及优质的保险服务。

1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印尼工贸部长丽妮,就中国银行在印尼复行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北京会见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一行,双方就内地和香港特区的经济发展形势交换了意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基金管理运营将正式启动。同时,财政部、民政部公布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与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承销4亿元中信债券。

19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决定从2002年起在我国各类银行全面施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视察中国人民银行,重点考察全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并强调要加快银行卡推广应用和联网通用,对于改善我国流通环境、方便人民生活、改善金融服务、强化税收监管、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建设银行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北京签订了期货交易结算协议书,这标志着中国建设银行成为3家期货交易所的指定结算银行,从事代理期货交易所及其会员的期货交易结算业务。

20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单笔大额不良贷款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为了解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大额不良贷款状况、存在问题、形成原因以及风险状况,督促其加强信贷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贷款质量,决定对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单笔大额不良贷款进行专项检查。

中国银行与捷克出口银行就山西大唐神头发电公司引进电力设备项目正式签订了买方信贷贷款协议,贷款金额2.13亿美元,期限10年。该项目使用由捷克出口银行提供的买方信贷贷款,由中国银行作为该项目的转贷银行。

21日 中国建设银行与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在西安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股票质押贷款、证券资金结算、信用卡业务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24日 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改进贷款分类方法,加强银行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在我国各类银行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2001年,我国银行业加强银行信贷管理,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下降3个百分点。

中国光大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

26日 中国农业银行与广东省东莞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支持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建设,意向授信25亿元。

2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学习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29日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12月 我国首家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北京宣布成立。这对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引导出口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将产生积极作用。

2001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2 122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28.1%,增幅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2001年全年外汇储备累计增加466亿美元,比上年多增加357亿美元。这是我国外汇储备增加最多的一年。

2001年中国再保险公司全年实现分保费收入163.22亿元,比2000年增长16.23%。其中,法定分保业务实现分保费收入156.03亿元;商业分保业务实现分保费收入7.19亿元,同比增长43.15%。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正逐步由以承保利润为主向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并举的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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