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表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English Version
| 我的位置: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 综合资料 > 大事记
高级搜索

1988--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大事记

字号 2004-07-20 09:40:5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988年

1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1988年发行金融债券、发放特种贷款的规定》,强调全国发行金融债券的总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综合信贷计划统一确定,发行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发放特种贷款。

3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1988年深化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规定1988年金融宏观控制的目标仍以控制信贷规模为主,完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从1988年起,全国的信贷计划由四大计划组成:(1)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包括人民银行、专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和信贷资金运用计划,以此确定信贷总规模、资金结构和货币发行量。(2)人民银行信贷计划,是实现金融宏观控制目标的关键性计划。(3)专业银行信贷计划,对金融宏观调控和微观资金营运具有重要作用。(4)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计划,包括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城乡信用社的信贷收支,从1988年起不纳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作为一个单独层次监控。建立专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的自给率。努力实现信贷的收支平衡。管紧和用活人民银行贷款和再贴现。强化间接调控手段,改进加强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管理。完善和发展资金拆借。

6月1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控制总量,调整结构”金融工作方针的几项规定》,主要内容是:(1)搞好信贷规模的监控。(2)流动资金的贷款,除建设银行外,进一步落实“多存多贷,少存少贷”的政策。(3)管好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切实管住中央银行的贷款。

7月8日    财政部制定《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暂行规定》。

8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总稽核职责规定》。

9月6日    国务院决定,从1988年9月10日起,对城乡居民个人三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补贴的临时性措施。

9月27日   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控制货币稳定金融的决定》,主要内容是:银行货币、信贷必须控制在核定的指标之内;从1988年10月1日起,凡受现金管理的单位提取工资、奖金、补贴等消费基金,一律维持在8月份的水平上;各地区今年的贷款规模,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银行和有关部门加以落实;必须立即停止对国家计划外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自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严禁用拆借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严格控制流动资金贷款;稳定和增加储蓄存款;从1988年10月1日起开始,全国各级各类信托机构一律停止发放信托贷款或投资,一律停止拆出资金。

1989年

1月12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对外借用各种形式的国际商业贷款,不得向境外机构和银行借款。

5月4日    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第二十二届年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来自47个成员国和地区的高级官员、金融家以及国际组织观察员3000余人出席了开幕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致开幕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任本届年会主席。

5月19日    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建设中国金融卫星专用网。

8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领导干部管理体制通知精神制定的《实施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实行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正、副行长由国务院审批,深圳特区分行行长由总行提名,省和省以下国家外汇管理分支局正、副局长仍分别由各级人民银行正、副行长兼任,由上级任免;省和省以下的专业银行(含保险公司)的领导班子,必须先通知同级人民银行,并由其考察。文件还对省和省以下的专业银行领导干部的任免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990年

2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完善一九九〇年信贷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货币信贷方针。

3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

3月26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清欠工作要与启动、促进当前工交生产相结合,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与推动搞活市场调查相结合,采取条块结合、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

8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实行中央银行贷款全额管理的通知》,决定自1990年起,人民银行总行对各分行实行中央银行贷款全额管理的考核办法。

9月8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发布中国人民银行第二号令,颁布《上海市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月26日   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于12月19日开张营业。

1991年

3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建立工业景气调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5000户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4月17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7月23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0月29日 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正、副行长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1992年

1月

   6日 北京印钞厂举办印钞造币科技成果展览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副行长童赠银出席了展览会。

   8日 中国农业银行发出《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金融系统抗洪救灾先进单位”和“全国农村金融系统抗洪救灾先进个人”的决定》。111个先进单位、185个先进个人在1991年全国部分省、市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总行表彰。

  8—29日亚洲开发银行国别规划团来华,了解各部委“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重点,拟定1992年至1995年亚洲开发银行对华贷款,技援项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会见并宴请了亚行副行长汤姆森及规划团全体成员,陈元副行长主持了总结性会谈。

   10—l4日 全国银行分行行长、保险分公司总经理会议在北京召开。

   14日 中国银行成立80周年暨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江泽民、李鹏、姚依林、田纪云、陈慕华、王丙乾、李贵鲜、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16日—2月2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磋商代表团来华进行1991年度磋商。

   20—28日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黄玉峻一行5人赴比利时和法国,与比利时通用银行签订了“出口信贷总协议”;与法国巴黎巴银行签订了“政府贷款项下出口信贷项目协议”。

   25日 中国工商银行下发《关于从3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银行汇票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29—3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宋海鹏同志在京主持召开1992年国际经济、汇率、利率、黄金走势分析预测研讨会。各专业银行、中银集团、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30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外业务部丁运洲同志与中国长城工业公司签订为澳大利亚发射卫星的保险协议

2月

10日 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委员会主办的《工程经济》杂志创刊。行长周道炯题写了刊名,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周道炯、建设部副部长干志坚等领导同志为刊物题了词。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机关干部聘任试行办法》。

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机关调入录用人员试行办法》。

11日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亚洲太平洋地区副总裁兼亚太地区国际部总经理蒋鸿福先生对中国农业银行进行了外事访问。同时,“VISA国际信用卡组织”亚太地区董事会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为会员行。

  13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潘履孚赴印度出席第8届第三世界国家保险会议。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殷介炎会见汇丰银行中国部总经理罗素,就双边合作交换了意见。

   26日—3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利用亚行贷款和技援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李贵鲜行长、陈元副行长和亚行副行长舒尔茨出席了会议。

   29日 2月号的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全球最大的68家跨国银行的排列名单中,中国银行居第8位。

3月

   3日 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何林祥同志在京会见了以色列哈波阿姆银行执行副行长戴维·莱文森先生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巴杰先生。双方介绍了各自的情况并表示了良好的合作愿望。这是中、以建交以来,双方金融界的第一次直接接触。

   12日 海南“崖13-1”天然气开发项目7亿美元贷款意向协议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李鹏总理出席了签字仪式。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张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钟一鸣代表双方在贷款协议上签字。

   13—2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殷介炎一行4人应日本大藏省邀请,对日本进行了访问,与日本财政、金融界进行了广泛的接触。殷局长还就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发表了演讲。

   18日 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代表处开业仪式在新加坡隆重举行。张肖行长、黄玉峻副行长出席。

   31日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黄玉峻参加1992年5年国库券无券发行承销签字仪式。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1992年仍为承销团主干事,总承销金额为4.05亿元。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李裕民率团赴马来西亚、泰国进行保险业务进入国际市场的可行性研究.

4月

1日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关于实施中国工商银行三级联合贷款的通知》,确定了工商银行优先支持全国44户国营大中型企业名单和对上述企业实行三级联合贷款办法。

   6日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牡丹信用卡业务管理规定和操作规则》。该章程及规则自1992年8月1日起实行,同时废止1990年10月印发的牡丹卡章程。

   7-15日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庆寿率代表团一行4人赴埃及开罗出席国际储蓄协会理事会第92次例会和31届一般会员大会。

   8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与法国巴黎国民银行为牵头行,金额为3082.9万美元的出口信贷银团贷款协议和广州市建行作为转贷行与广州石化总厂签署转贷协议的签字仪式在广州同时举行。

   24日 为了加强港澳与内地的经济合作,经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港澳中银集团下属3家机构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他们是以组织银团融资为主的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的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中国建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黄金、外币买卖业务的宝生银行。

   29日 中国农业银行同荷兰拉博银行就进一步开展合资银行筹建工作的意向书在北京签署。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段晓兴、荷兰拉博银行执行董事菲瑟先生分别代表双方在意向书上签字。正在中国访问的荷兰经济事务大臣安德里森阁下及其率领的荷兰贸易代表团全体成员出席了签字仪式。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荷兰驻中国大使扬荷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白文庆以及我国经贸部和各专业银行的高级官员。

   3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宋海鹏同志会见美国摩根银行纽约总部经理拉夫·赛尔格,就双边合作交换了意见。

   30日—5月11日 中国银行行长王德衍一行赴香港出席亚行年会并主持了我澳门分行大厦启用剪彩仪式。

   4月 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未经总行同意,擅自批准6家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发售投资债券认购证,公开发行投资基金证券和信托受益债券共2.5亿元。

   4月至6月 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未经总行同意,擅自批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和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信托受益债券认购证,发行债券1.45亿元。

5月

   7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4家专业银行召开了签订代理保险业务协议书的协调会议。

   8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的建总发字(92)第75号文下达《关于表彰1991年度储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储蓄所、十佳储蓄员的决定》。表彰了1991年度储蓄工作先进集体128个,先进个人68名,最佳储蓄所10个,最佳储蓄员10名。

   12日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和大连市分行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联合贷款7000万美元签字仪式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刘廷焕副行长出席签字仪式并于16日出席了该公司工程开工奠基仪式。

   12-14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周正庆率团出席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举行的非洲开发银行第28届年会暨非洲开发基金第19届年会。

   18日 中信实业银行与美国运通公司合作,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台外汇自动提款机正式启用。这台安装在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的自动提款机有英、中、法、德、西班牙、日本及意大利7种文字显示功能,全天24小时服务。

   25日 金融系统金融改革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26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理石化总公司发行8亿元石化企业投资债券的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7日 中国农业银行下发《关于农村信用社恢复借贷记帐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农村信用社全面恢复借贷记帐法。

   中旬,中信实业银行参加由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组织的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购买一架波音“767”飞机的银团贷款,中信实业银行提供500万美元。

   5月 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未经总行同意,擅自批准大连市5家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公开向社会发售信托受益债券认购证,发行各种受益债券、投资基金证券2亿元。

6月

   6日 中国投资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理论讨论会及建设银行科研工作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周道炯会长作了《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投资结构优化,提高投资效益》的学术报告;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锡奎作了《中国投资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关于学会工作的报告》。由全体理事会通过,学会增补了刘淑兰、王玉夫、韩双林等14名理事。

   12日 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江西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代理江西共青垦殖场发行1亿元债券的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是外地企业首次进京发行债券。

   13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李裕民率代表团一行4人出访英国、德国和卢森堡3国,探讨在欧洲国家设立保险机构的可行性。

   13—15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童赠银率团出席在瑞士巴塞尔举行的国际清算银行第62届年会。

   14日 港澳中银集团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在石家庄签署纪要,扩大合作,签订了8个合作项目合同,总投资达1.07亿美元,其中利用外资4072万美元。

   18日 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代理发行的中国石化企业债券、中国电力企业债券和国家投资公司债券的招标承购包销开标仪式在北京举行。共有24家证券中介机构参与竞标,投标总金额为88.6亿元。此次招标的33亿元债券全部被证券中介机构承购包销。这是建设银行首次运用招标方式发行债券。

   23日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黄玉峻在天津出席了日本三菱信托银行支持天津无缝钢管厂引进设备贷款2000万美元的签字仪式。

   26日 中国银行与日本输出入银行第3次能源贷款备忘录签字仪式在东京竹桥会馆举行。这次备忘录计存27个项目,总金额为7000亿日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0-15年,王德衍行长与日本输出入银行总裁山口光秀在备忘录上签字。

   29日-7月3日 中国农业银行承办的亚太地区农业信贷协会培训经理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亚太农协秘书长奎龙纳斯和20多位亚太农协成员主管培训的经理参加了研讨会。

   6月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中标成为1992年国家投资公司债券(第1期)承销团主干事,承销额为8.55亿元。

7月

   1-3日 中国农业银行边境开放市(县)行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召开。13个沿边对外开放市、县镇支行及7个省、市分行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对边境开放市(县)行新增贷款规模1.5亿元,增拨部分信贷基金和业务发展基金,并实行优惠政策。

   8日 中国银行和日本15家金融机构在东京签署了发行第8次日元债券协议书,日元债券发行额为150亿元。杨惠求副行长参加了签字仪式。

   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联同中国银行在北京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签订信用卡合作协议,凡持有维萨卡、万事达卡的人士今后可以在中国境内和世界各地购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及支付各种费用。

   10日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和有关的省市分行及地市支行三级向6家大型农垦企业联合贷款2.16亿元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农业部副部长洪绂曾、湖南省副省长王克英、江西省副省长孙希岳、浙江省副省长李德保等领导同志到会并讲话。

   11日 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林中杰赴菲律宾亚行总部,就农业银行利用亚行第一笔贷款项目执行情况及有关农业政策问题进行协商,并商谈了农业银行利用第二笔亚行贷款问题。

   15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理发行及承销中国汽车企业投资债券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根据协议,建设银行为中国汽车总公司代理发行3亿元企业投资债券。

   16—20日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议题是分析上半年经济金融形势,部署下半年的金融工作,总结教育、清理、整顿活动。

   20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林业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发放治沙贴息贷款有关的联合通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治沙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要求,决定从1992年起,至1995年止,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安排1亿元治沙贴息贷款专项计划和不低于70%的资金,由农业银行组织发放,财政给予贷款使用者部分贴息。

   28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与西班牙中美洲银行等6家国外银行签订了武汉钢铁公司双700吨炼钢项目,西班牙出口信贷协议的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根据协议,6家国外银行向建设银行贷款1.6亿美元。国务委员王丙乾、国家外管局局长殷介炎、湖北省副省长韩宏树、建设银行行长周道炯、副行长周汉荣、武汉市副市长王明权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29日 中国农业银行引用日本2000万美元中长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是我行首次引进银团贷款。这笔5年期的优惠贷款,是由日本农林中央金库牵头,日本兴业银行、三和银行、东京银行共同提供的,将专项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的天津无缝钢管厂建设。马永伟行长、日本农林中央金库专务理事赤仓启之先生,以及人民银行总行、天津市和其它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30日 中信实业银行为北京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引进一条驾驶室喷漆生产线,使用德国德意志银行提供买方信贷1273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被德国赫尔梅斯(德国出口信贷担保局)接受作为无担保的独立借款人。

   31日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与法国巴黎国民银行合资经营“上海—巴黎国际银行”的签字仪式在上海举行。黄玉峻副行长出席。

   7月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与宁波市政府共同建立的“宁波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发行6000万元乡镇企业受益证券。

8月

2日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学会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童赠银副行长到会并讲了话。

4日 中国投资银行与新加坡达利银行签订一笔1000万美元的贷款协议。

   经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批准同意,接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国际减灾10年委员会会员。李裕民同志为减灾委员会委员;防灾防损部王福山同志为联络员。

   8日 全国调剂外汇公开市场开业。田纪云、安成信、郭振乾、张建民、殷介炎、凌则提、宋海鹏等领导同志出席开业典礼并参观交易现场。田纪云副总理还亲笔题词:“完善外汇调剂市场,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12-14日 部分省市股票市场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15日 由中国农业银行与山东、辽宁、沈阳、江苏、广东、湖南、北京、福建等省市分行联合发放的第一批1.55亿元商业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共9户,其中6户是商办工业和物资供销企业。

   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香港刘绍钧产业测量师行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建银房地产业咨询有限公司开业典礼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18日 中国光大银行正式成立。中国光大银行是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全资附属银行,是全国性商业银行。

   26日 中国铁路投资债券20亿元发行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长周道炯、副行长周汉荣出席签字仪式。

   28日 中国投资银行为航天部融资租赁8000吨精密锻造机,经过俄罗斯谈判已达成协议,并草签了商务合同,融资金额为1165万美元。

9月

1日 为了使各家金融机构能够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外汇资金的清算划拨,上海市人民银行于1992年9月1日开办了同城外币票据交换业务。参加上海市外币同城票据交换的机构(包括外资机构)都须经上海市人民银行批准。

   2-12日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刘廷焕率代表团一行6人赴瑞典储蓄中央银行和法国巴黎巴银行进行友好访问,并与瑞典储蓄中央银行签订了出口信贷意向书,与法国巴黎巴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

   10日 人民银行以“银复(1992)第369号文”正式批准成立国泰证券公司。国泰证券公司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发起并投资,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的全国性证券公司。公司由周汉荣同志出任董事长,龚浩成同志任监事长、胡泰利同志任总经理。

   15日 中信实业银行与德国工业信贷银行签订了使用德国出口信贷框架协议(不定金额)。

   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副行长陈元参加1992年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年会。

   17日 中国银行支持成套设备出口最大卖方信贷5.5亿元人民币贷款项目的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此次贷款用于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在巴基斯坦承包的第六、七两套21万千瓦火电机组的国内设备采购,它是中国银行促进机电产品升级换代、支持成套机电设备出口项目的又一重要举措。

   中国银行总行在北京与新加坡发展工商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国际保理业务协议,此前已分别与德国、英国、美国、瑞典等国着名的保理公司签署了协议。

   29日 中国银行向中国民用航空局贷款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此次贷款共3笔,金额为8700万美元、2700万人民币,主要用于购买飞机和从加拿大引进3台高级教练模拟器及配件,改善我国培养飞行员的手段。截止1992年8月底,中国银行累计批准外汇贷款16亿多美元,支持民航租赁和购买飞机100多架。

10月

   6日 中国银行副行长杨惠求在新加坡主持中国银行1.5亿美元浮动利率债券发行仪式。这是中国银行继1987年后第2次进入新加坡市场发行亚洲美元债券。

   8日 中国银行公布了《中国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试行办法》,这是中国银行筹办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以来第一个法规性文件。

   9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向南通醋酸纤维公司二期工程提供3200万美元和1亿元人民币贷款协议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这是建设银行首次组织有国内外银行共同参加、向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的银团贷款。

   17-23日 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联合举办的《中国金融改革成果展览》在广州举行。

   22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石化总公司、国泰证券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北京举行“发行1992年第二期石化企业投资债券签字仪式”。建设银行行长周道炯、副行长周汉荣、苏文川、石化总公司总经理盛华仁以及石化总公司所属6家石化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27日 世界银行高级业务官员彭萨兰先生访问中国投资银行。主要就世行对我国电子行业2.5亿美元行业改造贷款中间金融机构的选择开展调研,同时了解投资银行对电子行业的项目发放贷款的风险和经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营业部与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签订了在中美洲伯利兹承包的水电站项目的保险协议,承担建工险、职业责任保险、超赔保险的担保责任,预计可收35万美元保险费。

11月

 11月 中信公司给中信实业银行增拨资本金7500万美元,至此,中信实业银行实收资本金从6.2亿元人民币增至11.09亿元人民币。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发起并组建的中国首家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设立。基金规模3亿元,首期发行1亿元。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发行1992年国家投资公司债券(第2、3期)、中国电力企业投资债券(第2期)共计24.8亿元。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政府联合主办“中国乡镇企业股份制国际研讨会”。会上12位中外经济专家作了专题发言,乡镇企业家们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代表、中外专家学者们就乡镇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健康发展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12月

   4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为广东茂名30万吨乙烯工程筹措3.5亿美元贷款和转贷款签字仪式在广东举行。此项贷款由建设银行意大利商业银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等16家国外银行提供。

   由中国投资银行融资1340万美元支持的山西省邮电管理局引进美国莫托罗拉公司移动通讯设备租赁项目签字仪式在太原市举行。

12月 中信实业银行办理了为河北省邮电局引进1300万美元移动通讯电话租赁项目,使得该省整个移动电话联网接通。并为今后河北省与北京、天津两地移动电话联网打下了基础。这是中信实业银行在租赁业务停办4年以后做的第一个新项目。

1993年

1月20日   李鹏总理发布第10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6月1日    江泽民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并题词:“实现金融电子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7月2日   根据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7月5--7日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对整顿金融秩序提出了“约法三章”,一是立即停止和认真清理一切违章拆借,已违章拆出的资金要限期收回;二是任何金融机构不得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不准用提高利率的办法搞“储蓄大战”,不得向贷款对象收取回扣;三是立即停止向银行自己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注入信贷资金,银行要与自己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彻底脱钩。

12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从1994年1月1日起,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为基础的浮动汇率制;取消外汇指令性计划和外汇留成;建立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对外汇和国际收支的宏观调控。

12月25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金融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把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1994年

3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上海设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4月4日开始营运。

3月26日   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签发中国人民银行第三号令,公布《结汇、售汇及外汇管理暂行规定》。

8月5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10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建立货币供应量公告制度,并首次向社会公布1994年第1---3季度货币供应量。

1995年

2月28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对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月18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并由江泽民主席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实施。

5月10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6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日本东京银行设立北京分行,这是我国首次批准外资银行在北京设立分行。

6月30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定,江泽民主席签署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任命戴相龙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10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这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的首例金融机构接管。

1996年

4月9日    中国人民银行开办以国债为主要工具的公开市场业务。

4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6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签发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第1号令,发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布《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的公告》,从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28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签发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2号令,发布《贷款通则》,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8月22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9月9日    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通过决议,接纳中国等国家为该行的新成员。

11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

11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中国不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十四条第2款的过渡性安排,自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第2款、第3款、第4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

1997年

1月14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鉴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造成巨额亏损,以及其他严重问题,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决定关闭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指定中国建设银行清理其债权债务。

3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

4月15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第215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月1日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试点工程正式启动。

8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正式成立,国务院任命了第一届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9月23-25日 第五十二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年会在香港召开。

11月17-1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我国的经济、金融形势,对解决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跨世纪宏伟目标。

12月16日   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的中国—东盟首脑正式会晤中表示:中国对加强东亚金融合作持积极态度,中国将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以利地区金融秩序的稳定,并愿研究扩大同东盟的贸易,增加在投资领域的合作。

12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不再按年分季下达指令性计划,改为按年(季)下达指导性计划,这个指导性计划作为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监测目标,并供商业银行执行自编资金计划时参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