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份起,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七类地方金融组织,要向注册地人民银行及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统计数据。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河北省于4月12日首次完成了全省980家地方金融组织数据采集工作,并对其中335家地方金融组织,累计12000多张报表进行反复审核,数据已按期上报,标志着河北省地方金融组织统计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后期河北省每季要新增300余家机构数据上报,至今年年末,要实现地方金融组织统计数据的全量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