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假币案件线索,提升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力度,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信誉,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与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假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奖励适用对象包括浙江省辖内所有举报伪造、变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走私假币等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对案件侦查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办法》还明确指出假货币包括假人民币和假外 币,单笔最高奖励可达 10 万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联合公安、财政等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办法》的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的晓度,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全面创建“制假贩假,人人喊打”的反假货币群防群治社会氛围。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