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庆祝中国人民银行成立65周年

激励我奋进的一段经历

作者:季淑兰、中共党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督导员(正处级)系离休干部。

1987年4月国务院成立国家外汇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国检办”),领导、协调全国外汇检查工作。我被总局抽调成为外汇检查工作组成员,让我有一段激励人生奋进的工作经历。

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外汇大检查工作。4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各部委负责同志及外汇检查成员的动员大会。会上国务院姚依林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白美清副秘书长就开展外汇检查的意义、范围、政策界限和办法作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会后,经过国务院批准,由国检办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外汇检查具体政策界限的规定》,指导全国外汇检查工作。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主管经济的领导亲自挂帅,外汇检查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厅(室),由分管财经的秘书长担任主任,为开展辖区外汇检查提供组织保障。

我所在的湖北组主要负责鄂、湘、豫三省和武汉市的外汇检查督导工作,成员是由财政部、商业部、经贸部、审计署、外汇局和中国银行等单位组成,共7人。组长是原商业部王兴让部长,时年74岁,是12个外汇检查工作组的负责人中年龄最大、资格最老。他工作严谨、思维敏捷、为人随和,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老领导。5月3日,我们小组成员于北京集中封闭学习并研究工作。完成以下任务:一是组织大家学习讨论姚依林副总理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外汇检查的通知》(国发[1987]106号)文件精神以及国检办[1987]38、39号等文件规定的《外汇检查规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重点理解《政策规定说明》中的何为“外汇小金库”,何为存放境外,何为违反规定使用外汇和外汇账户,何为经批准汇出境外不与调回,何为其它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等10条内容与以往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差别,进一步把握外汇案件查处定性问题的要点。二是明确检查组协助督导三省一市全面开展外汇检查工作任务。并按文件要求具体研究外汇收支单位自查报表(6张)填报说明,做到指标明确、口径统一,确保自查报表质量。同时,我们还将报表缺失完整性的情况及时上报,国检办采纳湖北组建议,随后印发一份自查补充报表。5月11日,检查组前往湖北,三省一市的外汇检查工作开始。

外汇检查工作根据国检办的统一部署,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是动员、自查、上报阶段;第二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是抽查、复核、摸清行政区域内外汇收支情况,查实、汇总并上报外汇收支违规违纪案件阶段;第三阶段10月1日至30日按政策实事求是地对查实的外汇收支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同时,针对外汇收支暴露的问题,研究加强外汇收支管理的对策,为建立健全外汇管理制度打基础。由此,我们外汇检查工作组的任务概括地说6个字,即查清、纠正、完善。外汇检查工作目的是要研究加强外汇管理,理顺改革与开放的关系。

我们湖北检查组的同志在王兴让部长(以下称王老)带领下,大家对国家利益高度负责,精诚团结、相互共勉、积极向上、特别能战斗。正如王老在完成外汇检查工作总结时说:“我们组的同志累了不说累,难了不说难,热了不说热,痛了不说痛,克服饮食困难,坚持工作半年,真是难能可贵”,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外汇检查第一阶段工作中,仅在湖北一地,工作组就为3,600多个单位的自查表填报人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同时,还为湖南、河南两省外汇检查办的干部进行专场业务指导,对自查报表工作提出时间要及时、数据要准确、口径要统一、质量要保证、上报数要保密、各级次序要清楚的要求。有效推动三省一市外汇检查工作的开展,使外汇收支自查工作的质量得到保证。

在第二阶段工作中,工作组成员克服高温、饮食不习惯等诸多困难,加班加点、忘我工作。重点抽查和复核报表约占全部自查表7,450份的30%,超额完成国检办对各外汇检查组下达的指标任务。基本摸清三省一市的有现汇、外汇券或留成外汇之一的应查单位(不含个体户)的外汇收支情况,查清违规违纪问题(以湖北为例)如下:(1)省计委、经贸厅、中国银行三家对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缺乏监督,造成违规有偿使用1,000万美元,计委私设小金库。(2)查清出口额与收汇额差额较大的原因,仅87年就有逾期未收汇9,000多万美元是利益所致。如有的公司在境外存款100万美元,一年就可以收利息10万美元存在自己的小金库使用。(3)外汇局对非贸易外汇收支单位的管理松散。如没有规定结汇期限和使用额度,使江汉饭店用收入的外汇券130多万元购买进口香烟转卖给小商贩,获利280万元弥补饭店亏损。(4)省内2个劳务公司派遣到巴基斯坦建设水利工程有1,000多人。虽电力工程已投产,但工程款和劳务费1,200万美元分文未收。另查两公司在埃及、卢旺达等国家,还有1,200万美元的工程款没有收回来。

在第三阶段工作中,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由国检办、外汇局联合发文《关于查处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检办[1987]106号)的文件精神。我们要求三省一市在外汇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统一由各级外汇局掌握处理。各级外汇局要按照政策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地处理好并将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待工作组复查确认后,统一对内宣布处理。到10月底,外汇检查组对三省一市上报379份案件的处理意见进行复查,核准处理案件282起,约占上报案件74.4%。剩下的案件中,除有19件需报请中纪委作进一步处理之外,因自行纠正,不再作违纪案件处理。

外汇检查工作结束至今已有25年了,检查组成员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非常珍惜那段时光,那段友谊。更让我难以忘怀的是王老工作的二三事,如外汇检查工作期间,他不顾年事已高往返北京数趟,向国检办请示汇报工作。不知疲劳,忘我工作。又如解决少林寺外汇收支管理混乱,小和尚随意将“功德箱”里的外汇券用于个人消费以及寺庙随意进行外汇券兑换等问题。王老便亲临登封县少林寺拜访大法师方丈,自觉遵守党的宗教政策,与方丈谈话时均按宗教礼仪进行,指出寺庙违规行为和弟子不法行为的问题。王老的言谈举止赢得著名宗教人士方丈的尊重,当即表示要自省,并按规定做好自查。对方丈提出的寺院内中堂失火,需款项维修一事他十分重视,主动与河南省宗教局研究。决定寺庙的外汇券由宗教局统一负责管理,留成20%;寺庙的现存160万元外汇券由宗教局负责到中行办理结汇后归寺庙使用。既解决寺庙维修所需资金的燃眉之急,又规范寺庙的外汇收支行为。再如外汇检查工作结束时,他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并撰写《加强外汇管理的建议》专题报告,提出外汇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出口创汇潜力很大,需制定管理开发资源;出口创汇与收汇之间差额过大,需要解决;用汇效益潜力不小,需要提高用汇综合效益;国家对外汇管理的要求应是掌握外汇收支的良性循环,使收支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等观点及建议,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总之,王老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使我获得人生的启迪和新的坐标。他兢兢业业为党工作,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无论在我离休、返聘或在家休养,一直激励我奋进。向希望工程捐款4,000元,资助庄河市桂花乡一个残疾困难家庭的孩子,从小学到大学毕业所有的费用,均是王老精神影响的结果。今后,我将坚持王老精神安度晚年为荣。为党工作,发挥余热;为国分忧,实现人生价值。